各院、部、处:
近期,我处对验收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我处决定对经本部门采购的货物及服务项目增加预约验收及延迟验收环节。
即日起,启用《预约验收申请单》和《延迟验收申请单》。请各部门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履约情况,如实填写相关表单提交至资产管理科。我处会据此进行验收或延迟验收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1:预约验收申请单
附件2:延迟验收申请单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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