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自2021年4月起,天津市财政局启用新改版升级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报销事项的审核。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须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金额、消费日期、消费清单等数据与申请支付的公务卡消费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报销。
为顺应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务卡报销流程的变革,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卡使用,保证报销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1.没有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根据业务需要可到行政楼201室进行公务卡申请登记,收到公务卡后及时办理电话或银行柜台激活手续以免影响报销。
2.首次办理公务卡并激活后,请及时按照《公务卡卡号维护指南》(附件2)对个人公务卡信息进行维护。
3.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津体院办发〔2013〕13号文件)的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4.公务卡到期的教职工自行联系发卡进行更换。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22日